房 屋 买 卖 合 同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 第三方公证人: (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在乙方自愿购买的前提下,甲方将位于XXXXXXXX的一套公寓出售给乙方,该公寓建筑面积86.04平方米,房产证编号:
第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1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
第三条:房产权属过户手续全部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承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备齐所有办理过户的资料,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无条件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过户,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房产权属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缴纳,甲方承诺承担过户费用3000元,由乙方在支付房款余额时予以扣除。因乙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相关税费或乙方共同权益人之间纠纷而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由乙方负全部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8万元整(大写:捌万元整),余款23万元(大写贰拾叁万元)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60日内,乙方必须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余款收付以甲方签名的收据为准。逾期支付由乙方负
责,每逾期1天由乙方支付给甲方500元,逾期超过30天之日后,则视为乙方主动违约,由乙方负全部违约责任。
第五条:乙方将余款23万元交付给甲方当日起的10日内,甲方应无条件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如因甲方责任引起逾期交房,每逾期1天由甲方支付给乙方500元,逾期超过30天之日后,则视为甲方主动违约,由甲方负全部违约责任;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拒不在期限内接房的,则视为乙方主动违约,由乙方负全部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当日,自乙方向甲方支付8万元后自动生效,全部房屋买卖即成事实。本合同所有购房款付清后,乙方随即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承担该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房产所有权,则视为甲方主动违约,由甲方负全部违约责任。
第八条:房屋引起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由甲方负责缴纳至交房之日,所有购房款付清并接房之日后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甲、乙双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不得违反,一旦违反必须按第十条处理办法来处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处理办法
如甲方违约,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8万元作为违约金赔付给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并协助甲方将房产权属关系恢复至签订合同之前的原貌,所有期间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违约,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8万元违约金赔付给甲方,并由乙方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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