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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台账

2022-09-02 来源:客趣旅游网


危大工程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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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昂·玥府

危大工程管理台账

北京纽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目录

5.1.1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要求 ......................................... 6

一、一般规定 .................................................... 6 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基本内容 .................................... 7 三、施工单位宜结合下列内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7 5.1.2安全管理措施 ................................................. 8 5.1.3安全管理措施 ................................................ 10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 10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及教育培训制度 ............................ 10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 11

(一)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 11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 ............................... 12 (三)起重吊装安装拆卸 ..................................... 13 (四)脚手架工程 ............................................ 15 (五)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 .................................... 18 (六)吊篮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 20 四、危大工程清单楼栋详情 ....................................... 28

1.1塔吊安装拆除台账 ........................................ 28 1.2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台账 .................................. 29 1.3吊篮安装拆除台账 ........................................ 30

1.4脚手架安装拆除台账 ...................................... 31

5.1.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33 5.1.5.本工程涉及到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 33

5.1.5.1.01建筑工程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条件验收记录 .............. 33 5.1.5.1.02建筑工程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安全验收表 ................ 33 5.1.5.1.03高大模板支撑安全验收表 .............................. 33 5.1.5.1.04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搭设验收表(危大工程) .......... 33 5.1.5.1.05悬挑式脚手架验收表 .................................. 33 5.1.5.1.06悬挑式卸料平台验收表 ................................ 33 5.1.5.1.07落地操作平台搭设验收单 .............................. 33 5.1.5.1.08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 33 5.1.5.1.09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 33 5.1.5.1.10高处作业吊篮使用验收表 .............................. 33 5.1.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控记录 ............................. 34

5.1.6.1.01建筑工程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监控记录 .................. 34 5.1.6.1.03高大模板支撑监控记录 ................................ 34 5.1.6.1.04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搭设、拆除监控记录 .............. 34 5.1.6.1.05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拆除监控记录 ...................... 34 5.1.6.1.06悬挑式卸料平台搭设、拆除监控记录 .................... 34 5.1.6.1.07落地操作平台搭设、拆除监控记录 ...................... 34 5.1.6.1.08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安装、运行、拆除监控记录34

5.1.6.1.09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安装、运行、拆除监控记录34 5.1.6.1.10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使用、拆除监控记录 ................ 34 5.1.7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 35

5.1.7.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 36 5.1.7.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 38 5.1.8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监理巡视检查记录表 ..................... 43

5.1.1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要求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

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2.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

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

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方案。

4.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

质量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

组织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成员应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专家组应当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形成论证报告,并在论证报告

上签字。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6.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

案。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

7.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

项方案应当重新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8.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

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9.各施工专项方案由项目部收集成册,作为资料附件。

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基本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

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

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三、施工单位宜结合下列内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位

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主要内容 1.现场勘察情况。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的

线

3.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1.2安全管理措施

1、危大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应进行专家论证。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专家论证会,但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涉及资金或者工期调整的,应协调建设单位按照约定予以调整。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家意见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4、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监测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理单位后方可实施。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次、预警标准及监测成果报送等。

5、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应设置有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应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

6、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7、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8、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危大工程应急抢险结束后监理单位应参与制定工程恢复方案。

9、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应纳入档案管理。

5.1.3安全管理措施

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编制了本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技术、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安全、施工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设安全办公室执行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排除,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及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从项目经理到一线作业人员的责任制纵向到底。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2、建立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安全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各项制度,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因为物的不安全因素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

3、安全教育、培训是进行人的安全行为提升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能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一)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1、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控、管理。 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相一致,并遵循“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3、基坑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陷,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4、在开挖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土方作业机械或施工机械应在挖方边缘保持2.5m的距离,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1.5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

5、开挖边坡土方,严禁切割坡脚,以防导致边坡失稳。

6、施工人员及材料上下深坑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上下人通道,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7、基坑四周必须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坑、陡坡下面休息。

8、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开挖面,应当采用降低地下水方法疏干坑内土层中的地下水。

9、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施工前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审批后实施。

10、在基坑施工前,应摸清基坑周边的管网情况,为减少地表水渗入坑壁土体,基坑顶部四周应用混凝土封闭,施工现场内应设地表排水系统,对雨水、施工用水、从降水井中抽出的地下水等进行有组织排放,对坑边的积水坑、降水沉砂池应做防水处理,防止出现渗漏。

11、对采用支护结构的坑壁应设置泄水孔,保证护壁内侧土体内水压力能及时消除,减少土体含水率,也便于观察基坑周边土体内地表水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12、边坡施工时应对周围环境、基坑支护结构进行监测。监测的内容主要有:基坑支护轴力、弯曲应力、坑外地形的变形;临近建筑物的沉降和倾斜;地下管线的沉降和位移等。

13、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

1、支架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搭设和拆除。

2、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定期体检,不适合高处作业者不能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

3、进行搭折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4、施工前应根据构筑物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模板支架形式,在专项施工方案中制定搭设、拆除的程序及安全技术措施。

5、模板支架应严格获准的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搭设和安装。 6、模板支架搭设完成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经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交付使用。

7、施工中不得超载,不得在支架上集中堆放物料,支架在使用期间应该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完好状态。

8、当搭设高度和施工荷载超过有关规范时,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设计,经结构计算和安全性验算确定,并按规定结绳专家论证。

9、施工前进行安全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针对重点问题提出重点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明确责任人。

10、模板支架拆除现场应设作业区,其边界设警示标志,并由专人值守,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11、支架拆除采用机械作业时应由专人指挥。拆除应按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要求由下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12、严禁敲击、硬拉模板、杆件和配件,严禁抛掷模板、杆件、配件,拆除的模板、杆件、配件应分类堆放。

13、本工程桥梁墩柱模板采用滑模工艺,箱梁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高度超过8米、跨度大于18米,承重支撑单点集中荷载达700kg以上,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需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在作业过程中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是否按论证方案施工。 (三)起重吊装安装拆卸

1、安装安全管理措施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编制专项安装方案,安装人员须持证上岗。 2)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交底、持证上岗。

3)安装期间,严禁喝酒上岗,精力集中,严禁向下抛掷物件,使用的工具妥善放置,防止掉落。

4)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由专人进行安全监护,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以防事故发生。

5)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焊缝及疲劳状况(主要受力部位)。 6)检查绳索、电器设备、制动器的安全可靠性。 7)起板过程应由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头指挥。

8)起板前须检查确认绳进滑轮槽,各部位置正确到位,夹轨器夹紧,增加的压重部位,结合部的紧固等情况应可靠。

9)起板前,须检查起重臂头部与塔身的固定是否接触,各部绳索、滑轮是否都在位。

2、运行操作安全管理措施

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按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

3)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装置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施工。

4)操作工、指挥工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证。 5)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6)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吊,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修检。

7)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8)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

9)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吊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门窗。

3、拆除安全管理措施

1)塔式起重机的拆除须编制专项拆卸方案,拆卸人员须持证上岗。 2)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由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检查各工作机构的润滑及紧固情况,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疲劳状况和连接状况, 检查起重、变幅机构的刹车装置,必要时进行调整, 检查塔机的吊索及辅助吊索具的可靠性。

4)放起重臂时必须先将吊钩放到地面, 准备倾倒塔身时,必须将起重臂头部与塔身固定牢靠,塔身下方不得站人。

5)运输时注意托架车的调整紧固及塔机转台支腿的绑扎固定,防止自行脱出,钩物伤人;将基础吊放平,以免运输中超高。

6)塔机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头指挥。

(四)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1)脚手架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无证人员不得从事脚手架作业。

2)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附影像资料留存。

3)脚手架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必须与己搭好的立、横杆扣牢,不得挂在铅丝或其它不牢固的地方。在脚手架上操作要精力集中、禁止打闹。休息时应下脚手架,严禁酒后作业。

4)遇有恶劣天气影响安全施工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5)未搭设完成的脚手架,除脚手架工一律不准上架。脚手架搭设完成后由施工操作人员会同脚手架工长以及使用工种人员、技术员、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的脚手架必须保持完整,禁止随意拆改脚手架或挪用跳板。必须拆改时,应经施工负责人批准、由脚手架工负责操作。

6)所有的脚手架,经过大风、大雨、停用超过一个月以上的,要认真检查,如发现倾斜下沉及松扣、崩扣、要即时修复。

7)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时,连墙件、型钢支承架对应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计算要求的强度,在上部的脚手架搭设时型钢支承架对应的混凝土强度不得小于C15。

8)悬挑式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搭设,而且,在悬挑式脚手架搭设过程中,须指定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9)预埋件等隐蔽工程的设置应按设计要求执行,保证质量,预埋连接的验收手续应齐全。

10)高度在24米以下的落地式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中间部份不大于15米间距设置,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连续设置。高度大于24米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应沿外侧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

2、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1)外架拆除前,技术部门要向拆架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接受人签字。

2)拆架前设置作业区域,四周拉设警示带,派专人值守,禁止所有人员进入警示区。

3)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逐步拆除,先清理架上杂物,连墙件应随架体逐层拆除,不得先拆除。

4)拆架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拆除过程中,应指派责任心强人担任指挥,负责全部拆除工作的安全作业。

5)拆架时遇有管线阻碍时不得任意割移,同时要注意扣件崩扣,避免踩在滑动的杆件上操作。

6)拆架人员应配备工具套,手上拿钢管时,不准同时拿扳手,工具用后必须放在工具套内,以免掉落伤人,严禁向下抛掷物件。

7)拆架休息时不准坐在脚手架上或不安全的地方、严禁拆架时戏嘻打闹。

8)拆除中途如更换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9)严禁脚手架工在夜间进行脚手架搭拆工作。 3、脚手架使用和管理

1)搭设过程中的脚手架、每搭设一个施工层高度必须组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按脚手架方案的要求、拟定书面操作要求、向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班组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3)基础、卸荷措施和脚手架分段完成后,应分层验收、填写验收单。 4)不准利用脚手架上、下,应从专用扶梯行走。

5)不得在脚手架上使用梯子或其它类似工具来增加高度。 6)不得在仅供防护用的脚手架上作业。

7)外架第一步(1.8m)开始设置立网和兜网、每层均设水平安全网,隔层铺设脚手板防护。

8)脚手架搭好后派专人管理,任何人未经特许、不得改动。 9)脚手架上不得有任何活动材料,一但发现、立即清理干净。

(五)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

1、施工升降机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安全使用

施工升降机是建筑工程垂直运输不可缺少的施工设备。近年来施工升降机的恶性事故时有发生,究其根本原因,管理措施不不到位,缺乏科学性,是造成施工升降机事故隐患的根本原因。这里以sc型施工升降机为例,提出几个需要重视的问题。

1、防坠安全器

防坠安全器是施工升降机上重要的一个部件,要依靠它来消除吊笼坠落事故的发生,保证乘员的生命安全。因此防坠安全器出厂试验非常严格的,出厂前由法定的检验单位对它进行转矩的测量,临界转速时测量,弹簧压缩量的测量,每台都附有测试报告,组装到施工升降机上后进行额定载荷下的坠落试验,而工地上使用中的升降机都必须每三个月就要进行一次坠落试验。对出厂两年的防坠安全器(防坠安全器上出厂日期),还必须送到法定的检验单位进行检测试验,以后每年检测一次。到目前为止很少有人送检,有些工地甚至连每三个月检测一次坠落试验都不做,都认为自己的防坠安全器没有问题,可是一旦出了事故就后悔莫及。为什么不按制度定期试验和送检呢?使用单位盲目认为不坏就算好。实际上防坠安全器好坏只能通过试验和送检才能判断好坏,日常运行中是无法确定其是否好坏的,对那些超期服役的防坠安全器,建议还是早些送检和定期试验为好,只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将恶性事故防患于未然。(防坠安全器的检测,可送:长沙国家建机质检中心、上海建科院、上海交通大学等)

2、安全开关

升降机的安全开关都是根据安全需要设计的,有围栏门限位、吊笼门限位、顶门限位、极限位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对重防断绳保护开关等。一些工地上为了省事将一些限位开关人为取消和短接或损坏后不及时修复,就等于取消了这几道安全防线,种下了事故隐患。例:吊笼要装载长东西,吊笼内放不下需伸出吊笼外,而人为取消门限位或顶门限位,在上述安全设施不完善或不完好的情况下,照样载人载物,这种违章作业是拿人生命开玩笑的,为了避免事故隐患的发生,希望使用单位领导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升降机维护和操作人员定期检查各种安全开关的安全可靠性,杜绝事故的发生。

3、齿轮、齿条的磨损更换

工地上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恶劣,水泥、砂浆、尘土不可能消除干净,齿轮与齿条的相互研磨,齿都磨尖了仍然还在使用,应当引起重视。众所周知,齿形应如同一个悬臂梁,当磨损到一定尺寸时,必须更换齿轮(或齿条)。磨损到什么程度就要停止使用更换新的呢?可以采用25-50mm公法线千分尺进行测量,当齿轮的公法线长度由37.1mm磨损到小于35.1mm尺寸时(2个齿)就必须要更换新齿轮。当齿条磨损后,由齿厚卡尺测量,弦高为8mm时齿厚从12.56mm磨损到小于10.6mm时,齿条一定要更换了,然而工地上很多老掉牙的齿轮、齿条的升降机仍然在超期服役使用,为了安全起见,必须更换新配件。

4、暂载率的定义

工地上的升降机频繁作业,利用率高,但不得不考虑电机的间断工作制问题,也就是常说的暂载率的问题(有时叫负载持续率)它的定义是fc=工作周期时间/负载时间100%,其中工作周期时间为负载时间和停机时间。有的工地上升降机是租赁公司租来的,总想充分利用,而电机的的暂载率(fc=40%或25%)就完全不顾,电机怎么不发热呢?有的甚至于冒出焦糊味还在使用,这是很不正常的操作使用。如果传动系统润滑不良或运行阻力过大,超载使用,或作频繁的启动,那就更是小马拉大车了。因此工地上的每个司机都必须明白暂载率的概念,按科学规律办事,这种电机本身就是按间断作业设计的。

(六)吊篮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一般要求

1、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2、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好安全帽、安全带并系好安全带将其挂扣在安全绳上;不得穿着硬底鞋,塑料鞋或其它易滑的鞋子,吊篮内严禁使用梯、凳、搁板等凳高工具,严禁在吊篮中奔跑、纵跳。安全绳应扣在独立救生绳(安全绳)上,独立救生绳严禁固定在吊篮篮体及悬挂机构上。

3、患不宜高空作业疾病、酒后人员严禁操作吊篮;使用双机提升的吊篮施工时,应有二名人员操作。

4、外墙粉刷使用的工具及物品必须采取防坠措施,预防落下伤人。 5、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吊篮必须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谨慎操作,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擅自操作吊篮。严禁吊篮超载作业。

6、严禁将吊篮当作材料及人员的垂直运输工具使用,使用严格控制吊篮载荷。

7、在使用吊篮设备时,应划出安全区,并设置护栏、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8、设备发生故障时,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修理;设备在升降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密切注意电缆线是否挂卡在墙面或障碍物上;禁止在阵风风力大于5级以上时,应停止吊篮使用。

9、每天下班停用时,应将设备停放至地面或用绳索将设备固定在建筑物上避免随风晃动;应切断电源、锁好电箱门以免他人擅自使用吊篮。

10、正常施工时,吊篮内载荷应尽量保持均匀,严禁将吊篮用作起重运输和进行频繁升降运行。

11、施工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吊篮,严禁在空中攀缘窗户进出吊篮或攀登栏杆。

12、施工人员在吊篮升降运行时应经常注意各机件的运行情况, 如发现提升机发热、噪音、钢丝绳断丝、安全锁失效、吊篮两端升降速度不匀、限位开关失灵、操练开关失灵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回降到地面进行检修,完好后方可继续施工,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13、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度。

14、安装固定件前打眼用的电锤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末级开关箱必须配漏电保护器,工人必须带绝缘手套进行操作,专业电工进行接线。 (二)、吊篮平台的要求

1、吊篮平台的结构应能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荷载,出厂前必须做荷载实验,并应检查焊缝是否开裂和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

2、吊篮平台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焊缝达到设计要求。 3、吊篮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措施

4、吊篮平台与提升机构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并应经常检查。

5、吊篮平台内应设有安全带和工具的钩挂装置。

6、吊篮平台内最小通道宽度不小于400mm,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每人0.25㎡.

7、吊篮平台上必须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扶栏。

8、吊篮平台安全扶栏所有构件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9、沿吊篮平台底板四周应装有高度不小于100-150mm的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得大于5mm。

10、吊篮平台应有在建筑物表面滑动的导轮或配备缓冲装置,保证吊篮平台的稳定,以避免与墙面撞击。

11、吊篮平台如果装有门,其门不得向外开,门上应装有电气联锁装置。 12、吊篮平台正常运行操纵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平台上,并且要选用可点动和连续手按及不受气候影响的电气设备。 (三)、提升机构的要求

1、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必须有档线盘,钢丝绳应整齐地缠绕在卷筒上,当吊篮平台提升高度达到最大行程时,档线盘高出卷筒上的最后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倍。

2、提升机构的传动禁止采用摩擦装置、离合器、皮带传动等。

3、提升机构的传动零件必须进行适当润滑,亦可采用自密封、自润滑,并应定期注入和更换润滑油

4、提升机构的所有传动外露部分必须装上机罩或类似的防护装置。

5、提升机构的传动机构在电气失灵时,应具备不超过两人就可操作的手驱动装置。

6、提升结构上下运行最大额定速度不得超过10m/min。

7、辅助制动器:辅助制动器一般应刚性安装在提升机构的机架或底座上,可用常闭式制动也可用手动机械制动,该制动器主要是使用在提升机构采用手摇驱动情况下,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

范围内停住,其安装位置要便于操作、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四)、安全保护装置的要求

1、吊篮一般须配备制动器、行程限位、安全锁等,并必须经检验合格才能安装。 2、行程限位

(1)吊篮必须装有上下限位开关,以防止吊篮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点超出行程的范围。

(2)行程限位装置的安装方式须是以吊篮平台自身直接去触动。 3、安全锁

(1)吊篮上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机构上使用的相同型号的安全钢丝绳,每根安全钢丝绳上必须装有不能自动复位的安全锁。

(2)安全锁应能使吊篮平台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时动作,并在不超出100mm的距离内停住。安全锁的动作要灵敏,工作要可靠,并需经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装配和出厂。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期必须由专业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必要时吊篮上须有防倾斜装置。 5、吊篮上宜设超载保护装置。 (五)、钢丝绳的要求

1、钢丝绳的选择应按作业条件和钢丝绳的破段拉力S选用,吊篮钢丝绳所选用的钢丝绳对于爬升式必须符合GB8912要求,对于卷扬式必须符合GB1102的要求,并必须有产品性能合格证。

(1)吊篮使用的钢丝绳形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说明书内写明。 (2)在任何情况下承重钢丝绳的实际直径不应小于6mm。 2、钢丝绳安全系数的确定:钢丝绳安全系数值不应小于9.5

3、提升机构上必须配备制动器,一般应有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均可使带有额定载荷的125%的吊篮平台停止运行并停住。

4、主制动器:该制动器应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采用常闭式制动器。

5、钢丝绳的固定应符合GB5144的规定。不允许以连接两根或多根钢丝绳的方法去加长或修补。 6、钢丝绳的检查

(1)操作人员应随时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钢丝绳与设备连接的部位、从固定端引出的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装置进行检查。

(2)检查周期:对于吊篮的钢丝绳,每次使用前须仔细检查。

(3)检查部位:必须检查钢丝绳的整个工作长度,同时也必须仔细检查通过滑轮或卷筒,其他接触面以及正反缠绕的那些钢丝绳绳段。对于靠近末端接头处的钢丝绳应当仔细检

查。

(六)、悬挂机构的要求

1、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必须选用钢材或其他合适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可采用焊接、铆接或螺栓连接,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2、悬挂机构受力构件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达到设计要求。

3、悬挂结构施加与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处上的作用力都应符合建筑结构的承载要求。

(七)、配重的要求

1、吊篮的悬挂结构或屋面小车上必须配置适当的配重。

2、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图纸规定配置足够质量的配重。在吊篮使用前须经安全检查员核实才能使用。

3、抗倾覆系数等于配重矩比前倾力矩,其比值不得小于2。 (九)、电气系统的要求

1、电气系统中的主要元件均应安装在电器控制箱内,并集装在绝缘板上,必须保证与电器控制箱外壳绝缘。其电阻值不得小于0.5M欧姆。

2、吊篮的电源电缆应有保护措施,以防止意外的触碰,并应单独使用,且安装熔断保险开关。

3、电器控制箱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4、吊篮的电器系统应有可靠的接零。

5、电气系统中所选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灵敏可靠。

6、吊篮上备用的便携式电动工具使用的额定电压值不得超出220V,并应有可靠的接零.

7、电器系统中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十)、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处的承载要求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处应能支撑住吊篮的全部载荷。 (十一)、设备验收

1、净荷载试验:吊篮现场安装后,应进行空载安全运行试验,将吊篮启动后上下运行几遍,检查屋面机构、钢丝绳、安全锁等项目是否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2、满载试验:按吊篮使用最大荷载在吊篮上面加载,并将吊篮提升到距地面1.5—2米处,不少于4小时后,检查整个机构工作是否正常,各个项目是否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1)、结构是否开焊变形; 2)、电气系统是否正常; 3)、安全锁锁绳是否正常)

3、吊篮安装完毕后由吊篮公司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塘沽区建交中心人员备案验收。设备验收完成后,取得备案证明,吊篮方可正常使用。每次吊篮移动位置后,必须有项目安全员和吊篮租赁单位共同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十二)、吊篮安全管理规定

1、吊篮组装前,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根据工程情况编制组装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组织验收。

2、组装吊篮所有的料具,要认真验选,用焊接组合的吊篮,焊件要经技术部门检验合格方准使用。

3、吊篮使用期间施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经常检查吊篮的防护、保险措施、挑梁、手动葫芦或倒链、吊索、钢丝绳,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工人在有隐患的吊篮内作业。

4、使用吊篮时,应设专人负责与有关部门监视挑梁荷载与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部门反映,不得私自拆、改任何部位

四、危大工程清单楼栋详情 1.1塔吊安装拆除台账 工程名称:中昂玥府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楼号 2# 3# 5# 6# 8# 9# 10# 13# 15# 16# 17# 安装时间 检测日期 拆除日期 备注 16 17 18 1.2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台账 工程名称:中昂玥府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楼号 2# 3# 5# 6# 7# 8# 9# 10# 11# 12# 13# 15# 安装时间 检测日期 拆除日期 备注 13 14 15 16 17 18

16# 17# 1.3吊篮安装拆除台账 工程名称:中昂玥府 序号 1 2 3 4 5 6 7 8 楼号 2# 3# 5# 6# 7# 8# 9# 10# 安装时间 检测日期 拆除日期 备注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1# 12# 13# 15# 16# 17# 1.4脚手架安装拆除台账 工程名称:中昂玥府 序号 1 2 3 4 楼号 1# 2# 3# 5# 安装起始时间 验收日期 拆除起始日期 备注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6# 7# 8# 9# 10# 11# 12# 13# 15# 16# 17# 18# 5.1.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5.1.5.本工程涉及到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5.1.5.1.01建筑工程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条件验收记录 5.1.5.1.02建筑工程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安全验收表 5.1.5.1.03高大模板支撑安全验收表

5.1.5.1.04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搭设验收表(危大工程) 5.1.5.1.05悬挑式脚手架验收表(危大工程) 5.1.5.1.06悬挑式卸料平台验收表(危大工程) 5.1.5.1.07落地操作平台搭设验收单

5.1.5.1.08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 (危大工程)

5.1.5.1.09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 (危大工程)

5.1.5.1.10高处作业吊篮使用验收表(危大工程)

(本工程涉及到的验收清单为老版本,详见各分项工程单独台账)

5.1.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控记录

5.1.6.1.01建筑工程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监控记录 5.1.6.1.03高大模板支撑监控记录

5.1.6.1.04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搭设、拆除监控记录 5.1.6.1.05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拆除监控记录 5.1.6.1.06悬挑式卸料平台搭设、拆除监控记录 5.1.6.1.07落地操作平台搭设、拆除监控记录

5.1.6.1.08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安装、运行、拆除监控记录 5.1.6.1.09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安装、运行、拆除监控记录 5.1.6.1.10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使用、拆除监控记录

(本工程涉及到的验收清单为老版本,详见各分项工程单独档案)

5.1.7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1.7.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一)

工程名称: 中昂玥府 交底时间: 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 交底内容: 一、危大工程概况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第37号)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危大工程安全技术要求交底如下: 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危大工程施工前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需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执行方案审批制度,方案中施工安全保证措施需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劳力计划需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落实,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 3、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4、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5、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6、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7、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的工程概况、将危大工程纳入本项目的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之内,严格落实奖惩措施,责任到人,公司按相应的管理办法对各项目进行考核。 四、深基坑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一、基坑土方开挖安全保证措施 (1)开挖基坑前,认真作好现场调查研究,了解施工区域内原有的地下建筑物、地下管线及其它影响正常开挖设施的分布情况。 (2)按设计要求在基坑内外作好降水准备工作,在基坑四周设置排水沟,及时排水。 (3)基坑开挖后四周用钢管设置1.2m高防护栏进行围护,安装围护网,并涂刷醒目标记确保夜间施工安全。 (4)围护结构必须封闭合拢后才能开挖,开挖过程中应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开挖,及时上报,并采取加固措施。 (5)开挖过程中按设计要求周期性对桩位及埋设的水准点进行观测、量测,及时掌握桩的位移和基坑沉降,确保基坑开挖安全稳定。 (6)当土方开挖到相应支撑处,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时架设钢支撑,使基坑的变形满足设计要求。 (7)经常检查土壁的稳定情况。 (8)由于基坑开挖后,底部不可避免会有少量积水,因此特别注意用电安全,经常检查各种用电设施、漏电保护器及电缆线的完好性,发现漏洞及时改正。 (9)土方外运时,所有运输及装卸机械必须遵守其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司机持证上岗,进入市区时遵守交通法规,不超运超载。 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戴安全帽,并接受入场教育。 (2)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施工的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 (3)基坑支护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施工,对加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由机械技师对所有机械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土方开挖时,要按标准放坡,本工程采用高压喷射砼护壁,保证基坑的稳定性,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搭设临时马道。 (5)土方开挖时挖掘机开挖,避免挖土机械碰撞土壁和桩身。 (6)要注意基坑支护结构内的水平位移及地面沉降监测,其控制范围为水平位移不大于5.0cm,地面沉降不超过2.5cm以内。 (7)意外原因造成基坑变形过大处理措施 外界条件突然骇变(如基坑外附近管线漏水、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其它原因造成桩背后土压力增大,通过位移观测,桩顶位移超过5cm(警戒值),应采取加固措施。如加强钢支撑、补加锚杆加固以阻止位移继续扩大,确保基坑及周围建筑物的安全。 (8)施工期间,安全员全面负责安全监督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随时排除,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三、 其它安全控制防范技术措施 针对本工程特点,深基坑施工、车辆运输、施工用电为控制防范的重点,并采取以下措施: (1)深基坑开挖前,认真进行基坑支撑、纵坡稳定性检算,并根据计算结果采取有效的措施。在方案报监理批准后,严格按批准的方案实施。开挖后在四周搭设围栏,做好临边防护。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加强对基坑量测和对周围建筑物的监测工作,根据量测和监测反馈的信息,及时修正施工开挖、支护参数,确保基坑稳定。 (2)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施工时认真搞好个人防护,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3)施工用电的安全防护措施:认真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计,制定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安装规程和运行管理规定、电气维修检查制度。做好电气交接班记录、接电电阻测试记录和漏电开关测试记录。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布设,严禁乱拖乱拉。施工现场使用统一标准配电箱。施工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接零措施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工作手灯使用安全电压。经常对现场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定期测试漏电开关及接地电阻,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4)做好运输安全工作。对运输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派专人维护;运输车辆在施工区域要缓慢通行,在坡道上停放时要采取防溜放措施;出入工地车辆必须冲洗。土方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泥土掉落措施。 (5)抓好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禁无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 交底人签字: 接受交底人签字: 监督人签字: 注:交底人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接受交底人为作业人员,监督人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交底一式两份,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各一份

5.1.7.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二)

工程名称:中昂玥府 交底时间: 分部分项工程:脚手架工程 交底内容: 一、危大工程概况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37第37号)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危大工程安全技术要求交底如下: 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危大工程施工前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需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执行方案审批制度,方案中施工安全保证措施需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劳力计划需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落实,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 3、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4、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5、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6、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7、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的工程概况、将危大工程纳入本项目的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之内,严格落实奖惩措施,责任到人,公司按相应的管理办法对各项目进行考核。 四、脚手架工程概况 基础至首道悬挑层采取普通双排落地脚手架,悬挑层采取普通悬挑脚手架(主要用于阳台、凸窗等处)及花篮拉杆工具式悬挑脚手架(除阳台、凸窗以外的部位)。具体悬挑部位如下: 楼号 第一道悬挑 4层结构面 4层结构面 7层结构面 第二道悬挑 10层结构面 10层结构面 13层结构面 第三道悬挑 16层结构面 16层结构面 19层结构面 第四道悬挑 22层结构面 22层结构面 25层结构面 第五道悬挑 28层结构面 28层结构面 31层结构面 第六道悬挑 屋面结构面 屋面结构面 备注 2# 仅楼梯间处 仅楼梯间处 3# 5# 6# 7层结构13层结构19层结构25层结构31层结构 面 7层结构面 7层结构面 7层结构面 7层结构面 7层结构面 面 13层结构面 13层结构面 13层结构面 13层结构面 13层结构面 面 19层结构面 19层结构面 19层结构面 19层结构面 19层结构面 面 25层结构面 25层结构面 25层结构面 25层结构面 25层结构面 面 31层结构面 31层结构面 31层结构面 31层结构面 31层结构面 7# 8# 9# 10# 13# 五、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筋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及施工方案搭设。脚手架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架子工要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严禁采用锈蚀严重、弯曲变形及有孔、洞裂缝的钢筋搭设脚手架。 3、旧扣件使用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4、脚手架基础必须夯实,周围设有排水设施。木垫板厚度不小于5㎝,长度不少于立杆纵距的2跨,高架也可用槽钢。 5、高架子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入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 6、立杆对接扣件部位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的立杆接头不应设在同一步架内,同一步架体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的高度方向部位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1/3。 7、立杆接长除面层、顶步可采用搭接,蓁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顶层顶步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米。 8、纵向水平杆(大横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大于3跨 9、主接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小横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严禁拆除。 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大于15米。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 10、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处的立杆上。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 1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在脚手架施工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和纵、横向扫地件及连墙件。 12、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档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13、高度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脚手架与建筑物的连墙件垂直间距不应大于4米;水平间距不应大于7米。 14、脚手板材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竹脚手板不应有残缺竹片;木脚手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5㎝的无腐朽、无劈裂的非脆性木材;钢脚手板应采用2㎜厚板材冲压制成不能有锈蚀、裂纹。 15、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16、高于4米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四排立杆从顶层开始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17、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坡度1:3,运料斜道宽度不小于1.5米,坡度1:6。拐弯处设平台。通道及平台临边按要求进行防护。 18、龙门架、卸料平台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 19、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0、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21、脚手架施工均布活荷载标准值:装修脚手架5kN/㎡;结构脚手架3kN/㎡。 22、悬挑式脚手架在搭设之前,必须制定搭设方案,并绘制施工图指导施工。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应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23、多层悬挑的脚手架,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 24、悬挑梁或悬挑架应为型钢或定型桁架。安装时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所有材质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应有试验报告。悬挑桁架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 25、斜挑立杆严禁连接在支模的立柱上,或与建筑物结构以外的不稳定的物体连接。必须采取措施与建筑物结构连接,确保荷载传给建筑结构承担。 26、无论是单层悬挑还是多层悬挑,其立杆底部必须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确保底部不发生位移。 27、架体在施工中严禁超载使用,不准在悬挑架上放大量材料、过重的设备。施工人员作业尽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穿滑车做垂直运输。 28、架体上、立杆、大横杆、剪刀撑和建筑物拉结点的位置,应按照一般落地式脚手架的搭设规定进行设置。 29、架体防护与层间防护按落地式处脚手架的要求进行防护。 30、脚手架材质应同落地式脚手架一样,所用的杆件、扣件、脚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31、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牢固封闭防护,底层脚手板必须铺严密,且应用平网兜底。 32、附着式脚手架施工区域内应有防雷措施。 33、严格控制架体的施工荷载,严禁超载。严禁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并及时清理架体上的建筑垃圾及杂物。 34、严禁利用架体吊运物料,支顶模板;严禁随意拆除或松动连接件和安全防护设施;严禁在架体上推车;卸料平台严禁与架体连接在一起;起吊物料严禁碰撞架体。 35、遇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的大雨、大雪浓雾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升降和拆卸作业,并应预先对架体采取加固措施,夜间禁止进行升降作业。 36、架体停用一个月或遇六级以上大风后复工时,应全面对架体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交底人签字: 接受交底人签字: 监督人签字: 注:交底人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接受交底人为作业人员,监督人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交底一式两份,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各一份。

5.1.8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监理巡视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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