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 生 产 管 理 奖 惩 细 则
201 年1月18日
(一)奖 励
一、目的:
为宏扬正气,鞭策先进,激励公司员工积极为公司搞好安全管理工作而出力流汗,献计献策的高尚行为,设立安全贡献奖;合理化建议奖;抢险救灾突出贡献奖。 二、奖励的原则:
(一)严格标准,按绩效施奖。 (二)发扬民主,公开公平公正. (三)精神物资奖励相结合。 三、奖励条件:
1、全年无违章、无事故的车间、科室、班组、个人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2、生产车间每月实行安全事故为零奖,出现一次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大小一律不享受安全奖并扣罚20分;当月无事故的车间按公司原规定进行奖励。
3、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及时、彻底,由此而避免一起伤亡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4、为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而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验证确实有 贡献者.
5、上级和公司开展的各种“安全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
6、在处理各种事故中,奋不顾身,为避免财产、人员损失而有突出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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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 分
一、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奖惩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发挥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主导地位作用,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与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减少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和公司事故,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处分应坚持的原则: (一)依据事实,惩处恰当。 (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三、范围
适用于 所有生产场所及进入生产场所所有人及设施的安全管理。 四、职责
安全科负有对上述场所及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执行安全奖罚考核。 五、处分项目: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撤职 (五)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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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处分条件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存有下列行为之一,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分。
(一)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1、生产场所每发现一人次吸烟,扣罚责任人200—2000元,并开除出厂,扣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并警告一次。
2、发现一人次在生产岗位、各个储罐、储槽区域以内使用手机,扣罚责任人100元,并开除出厂,扣罚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并警告一次。
3、将未成年人带入生产区内,扣罚责任人20元。
4、禁止在生产岗位、储罐、储槽区域内接待客人,特殊情况由车间主任许可后进行接待,但不许进入上述场所,违者扣罚责任人50元,并警告一次。
5、发现洒后上班或上班期间喝酒,扣罚责任人200元,并劝其离厂休息,擅自上班记大过一次,因酒后打架斗殴,扣罚主要责任人1000元,造成人员轻伤住院的,由主要责任人承担住院费、医药费和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开除出厂.扣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并记过一次。
6、未办理《安全票证》,随便动火、入罐、登高、施工等,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100—500元,并记大过一次,扣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并警告一次,未划定防范措施罚款安全员100元并警告一次,所有票证内容填写不全或未按确认内容进行检查并落实的,由此造成事故的,无论事故的大小,责任人一律开除,安全员、单位负责人撤职,并处罚500-2000元,年终不予评优。
7、对随意破坏防静电设施的人员,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200元,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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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价赔偿,记过一次,安全员未及时发现罚款50元,并警告一次.
8、对随意破坏安全装置的人员,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200元,并照价赔偿,记过一次,安全员未及时发现罚款50元,并警告一次。
9、对随意破坏安全防护器材人员,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200元,并照价赔偿,记过一次,安全员未及时发现罚款50元,并警告一次。
10、对随意破坏消防设施人员,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200元,消防设施挪作他用的、每次扣罚责任单位100元,并记过一次,安全员未及时发现罚款50元,并警告一次。
11、对随意破坏防爆设施人员,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200元,并照价赔偿,记过一次,安全员未及时发现罚款50元,并警告一次。
12、对随意破坏检测、应急报警装置的人员,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200元,并照价赔偿,记过一次,安全员未及时发现罚款50元,并警告一次。
因第7、8、9、10、11、12条中的任意一条造成事故的,除上述处分外,单位负责人撤职,根据事故损失大小,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随地乱扔、丢弃易燃物体或高空抛物人员,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200元,并警告一次。
14、不按规定存放、保管防护器具,至使公共防护器具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100元,造成防护器具不能使用的按原价赔偿,并记大过一次。
15、对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要积极配合,阻挠执法人员检查或漫骂检 查人员的给以200元以上罚款,至直开除厂外。
16、对有安全隐患,即不处理,也不报告,蒙蔽过关,造成经济损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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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车间正常生产,视情节给处以1000—2000元之间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开除出厂.
17、未经许可,随便私拉乱接电线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记过一次。
18、电器设备和生产机械设备上的防护设施每缺少一个,扣罚责任单位200元,因检修安全设施移位的、检修完毕后立即复位,未能及时复位的扣发责任单位每台次50元,单位负责人记过一次。
19、将不防爆的电器、电缆、电线、电器工具等随便拉进生产车间作业或检修,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50元,并警告一次.
对第17、18、19条中的任意一条造成事故的,一律开除,单位负责人撤职,根据事故损失大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责任人和单位包赔损失,年终不予评优。
20、在储罐、储槽区域装卸原料时,周围30米内禁止一切动火,否则每发现一次违章行为,扣罚动火人200元,并记过一次,装卸人员应立即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未制止的扣罚装卸人员100元,并警告一次,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开除,责任单位负责人撤职,根据事故的大小,追究刑事责任外并赔偿损失。
21、危险化学品装卸用铁桶冲装原料时,所有导管不准抛掷、碰撞或将余液溅出等,无故违反其中一条,扣罚责任人200元,并记过一次。
22、凡进入生产区、仓库的机动车辆,一律在门卫人员监督下进行登记,并戴上阻火器,如发现违反某一项,扣罚门卫值班人员100元,扣罚机动车司乘人员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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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对随意破坏厂区内的安全标志警示牌人员,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200元。
24、氧气瓶、乙炔气瓶、氮气瓶不允许存放在一个室内,更不允许混放,如违反按《检维修管理考核细则》规定中相关细则执行,扣责任单位责任人100元,并警告一次。
25、生产岗位上使用后的原材料包装物体(罐、瓶、袋子等)不准乱扔,更不准随意抛入地沟或密闭场所内,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200元。
26、岗位上的一切电器、仪表设施出现故障,包括(更换灯泡、护盖、电熔丝、插座等)电器仪表设施,一律有专业人员处理,其它人员不得乱动,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100元,并警告一次。
27、生产设备、压力容器上的温度表、压力表、液位计、报警器、安全阀、阻火器等安全装置,要保持灵敏好用。凡因安全装置出现故障,给安全生产造成影响和损失,经查明是因当班人员处理故障不及时、不彻底所导致的,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200-1000元,直至开除出厂,责任部门负责人撤职。
28、打扫完的残渣余液,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现场不准乱放,更不准倒入地沟或水道。放空管滴流残液要及时清理,违反其中一项,扣罚责任人100元,单位负责人记过一次.
29、文明生产,岗位设备,管线见本色,无油污,无堆积物,无悬挂物;岗位产品、半成品、原料摆放整齐,存放定点;岗位卫生,地沟见底,地面见光,门窗明亮,地面无积水,无积油、无积尘;岗位墙壁无乱写乱画现象,无油、漆溅迹,无蜘蛛网,以上每处不符合规定扣罚相关单位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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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维修管理考核细则
1、设备进行大、中修前,有关部门和生产车间要先制定安全检修方案,无安全检修方案不准开展检修,发现一次,扣罚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扣罚分管负责人100元,并记过一次,安全员记大过一次,并罚款200元。
2、设备进行检修前,必须先办理所需要的各种安全票证,否则,每漏一种扣罚责任人100元,并记过一次,由此而出现事故造成损失,视情节进行200元以上的罚款,直至开除出厂,单位负责人记大过或撤职,安全员记大过或撤职并相应罚款100元。
3、检修时需用电焊机、照明、切割工具等接线,一律由专业电工办理,其它人员不得随意乱动,否则,扣罚责任人200元,并记过一次。
4、电焊机一次接线禁止超过3米,焊把子线和接地线不得有破损,不得在生产设备上随意试火,不得使用无绝缘外壳的自制钳,否则,违反其中一条,扣罚责任人200元;由此引发事故,按损失程度执行200元以上罚款,直至开除出厂,责任单位负责人记大过或撤职,安全员记大过或撤职并相应罚款200元。
5、使用气焊检修时,要严格执行《气瓶使用安全规定》,违反其中某一条,扣罚责任人100元,由此引发事故,按损失程度执行200元以上罚款,直至开除出厂。
6、特种作业人员一律凭《安全操作、作业证》进行工作,发现无证操作人员,一律扣罚100元,由此引发事故,按损失程度执行200元以上罚款,直至开除出厂。
7、维修人员在检修设备时,不得使用铁器敲打,静电保护卡必须复位,不得将残液或清除的物体随便抛地沟,造成污染,否则,违反其中一条,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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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责任人200元,单位负责人记大过并处罚100元。
8、抽加盲板时周围20米内不准动火,要轻拿轻装,设备管线需要置换时,一律先加好盲板与生产系统隔离,盲板编号并挂牌标示,违反其中一条,扣罚责任人100元,安全员记过并处罚50元。
9、进行设备检修时,如需要动火、入罐、登高、动土、切电等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并安排安监护人员,有防范措施,否则,违反其中一条,扣罚责任人200元,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记大过一次并处罚100元。
10、进入容器内需用照明时,一律要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的行灯,进入阴暗潮湿的设备容器作业时必须用12伏的安全电压,所用灯线一律是软电缆线,不准使用花线或双心塑料线,否则,违反其中一项,扣罚责任人200元,并警告一次,扣罚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
11、在正常生产期间,禁止在生产岗位上使用不防爆的电器工具、破损电缆线等进行抢修设备或装置,否则,违反其中一条,扣罚责任人100元,并警告一次。
12、在进行气焊作业时,两瓶间距相隔5米(氧气瓶、乙炔瓶)离动火点10米。氧气表、乙炔表指示准确、无损坏,两瓶应有减震圈,露天作业时两瓶应有防晒措施,当气焊停止或结束作业时,应立即将气瓶减压阀和气瓶阀门关闭,气带如有破损要及时进行更新,否则,每一处不合格,扣罚责任人100元,并记过一次,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并记过一次.
13、检维修现场或路段,要达到场地整洁有序,禁止乱抛掷一切易燃物品,做到工完场地清,违反其中一项,扣罚责任人1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并警告一次.
14、设备检修时,首先应弄清该设备是否已置换合格,是否加盲板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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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检维修条件,要及时与生产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办理好检维修交接手续,否则,违反其中一项,扣罚责任人100元,由此而引发事故,扣罚200元以上,直至开除出厂,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并撤职。
15、在生产期间,除固定动火区外,未经安全部批准,禁止一切动火、电动工具作业打火的违章行为,否则,一次扣罚责任人200元,并记过一次,扣罚单位负责人100元,并记过一次。
(三)劳动纪律考核细则
1、上班期间不准睡岗,不管是什么姿式打盹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警告一次.
2、上班期间不准串岗、脱岗,因工作协调到其它岗位联系工作不超过10分钟,并经当班班长批准,否则给予50元以上罚款,并警告一次。
3、上班时间不准干与生产无关的事,如洗衣服、看书报、洗头、梳头,修自行车等与生产无关的活,发现一次给以50元以上罚款,并警告一次。
4、上班时间不准穿凉鞋、裙子、脚噔裤、带钉子的鞋,女工不准留长发,长发必须盘头戴工作帽,短发不过肩,若发现一项不合格罚款50元,并警告一次。(凉鞋只漏前尖和后跟的)
5、上班必须穿工作服,下班不得提前更换工作服,严禁在岗位上更换衣服,更不得在防爆区更换服装,发现一次罚50元,并警告一次。
6、上班吃饭时严禁空岗,替换买饭时,不得造成岗位无人,发现一次所在岗位空岗每人罚款100元,班长罚50元,并警告一次.
7、凡违反化工生产《四十一条禁令》的某一条,停止工作,写出检讨,造成的后果自负,并进行相应的处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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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施工作业考核管理
1、凡来厂参加基建施工和设备安装的施工单位,必须有厂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到安全科签定《安全施工合同》接受安全科的培训,否则禁止施工并罚主管部门200元,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记大过一次。
2、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使用童工,每天开工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熟知化工生产的特点(易燃、易爆、易中毒),施工人员必须在所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禁止在厂区内乱串、乱动设备、管线、阀门等,每发现一人次违章,扣罚施工单位200元。
3、凡是施工地段,要布设安全网,安全绳或围栏与生产区隔开,同时要悬挂安全标语和施工安全规定,否则有一项完不成禁止施工,并扣罚厂主管部门负责人100元,并警告一次。
4、施工单位需要接电,必须有厂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协调,报请机电科安排,禁止私自乱接,乱扯电线,否则扣罚施工单位200元,扣罚主管部门100元。施工单位严禁使用电炉子做饭、烧水,发现一次扣罚施工单位500元。
5、施工单位所使用的电器设施,必须符合电器安全标准,禁止随地乱拉电线,有一项不合格,扣罚施工单位200元。
6、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间隔5米、离动火点10米,两瓶随时遮盖,禁止曝晒,否则发现一项不合格,扣罚施工单位200元。
7、禁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施工作业,禁止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生产, 施工现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施工作业,否则发现一项不合格,扣罚施工单位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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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入厂后禁止一切吸烟行为,凡在施工区域内发现一个烟头,扣罚施工单位100元,每发现1人次吸烟,扣罚责任人200-2000元,现场发现烟灰扣罚责任单位50元,烟头每个50元.
9、为保证厂区施工现场,整洁卫生,凡是施工范围内现场、路段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每天清扫一次,达到施工场地整洁有序,并禁止乱倒基建施工垃圾或生活垃圾,发现一项不合格,扣罚施工单位200元。
10、凡需动火作业,必须有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牵头,持焊工证或焊工复印件到安全科办理动火作业证,施工动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划定的动火范围,否则发现一处不合格,扣罚施工单位100-1000元.
11、施工单位需进入生产区内动土、焊接、设备按装,须经项目负责人牵头同安全科联系,办理有关票证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扣罚施工单位200元,扣罚主管部门负责人50元,并警告一次. 七、实施方法:
实行年累计,月通报制每月汇总,于次月进行通报,年终作为评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一)奖励:
每季度进行一次,所罚款项全部用于奖个人、单位,年终建议公司对在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部门、车间、班组、个人进行集团表彰和奖励。
(二)处罚:
1、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员工警告三次为记过一次,记过二次为记大过一次.
2、记大过二次,开除或撤职.
3、发生事故不论大小,一律开除或撤职,年终评优否决。
4、年终评优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撤职的人员数量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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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章人员的当班班长与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同责。
(三)所有的处罚由安全科开具处罚追究单,由生产管理部统一校实后,报公司批准,从财务提取处罚单位及个人罚款,以资奖励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以上经济考核细则,自201 年 1月 1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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