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一位高档小区的居民,某天回到家中,却发现家中贵重物品被洗劫一空。在报警并协助警方成功抓获小偷后,小李却发现自己的损失并未完全得到赔偿。十多万元的财物仍无法追回,这让小李十分焦虑。那么,小李可以要求物业公司为他的损失承担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942条的规定,物业服务对小区的安保措施有明确的约定,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同中也约定了物业公司应当提供符合要求的安保措施,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导致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案中,小李从录像中发现,小区保安在案发时并未在值班室值班,而是擅自离岗。同时,小区的门禁系统损坏也没有及时维修。物业方没有充分履行安保义务,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物业公司应当在小偷不能弥补的损失范围内,按照一定的责任来承担赔偿。
小李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对其因未履行安保职责而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在一定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小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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