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有一方不离婚的处理方式:另一方仍主张离婚的,应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法院不一定会判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撤诉第二次起诉离婚如何判
撤诉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如下:
1、法院应当先行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的,则判决不准离婚。
2、若调解不成的,则应当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应当判决不准离婚;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遭受家暴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可以起诉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堕胎能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呢?
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但是堕胎不是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如果当事人是以堕胎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感情没有破裂的,不会准予离婚。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