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进一步了解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九年义务教育的具体内容。
能力目标:通过典型案例的讨论引导和教学启示,初步培养维护自己受教育合法权益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能从国家法律的角度对受教育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增强依法维护自己受教育权利的能力和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自觉性。
教学重点和难点
本课时的重点是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难点是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自觉性。
教学程序:
一、复习:
1、 填空: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______________的机会,以及获得__________的权利。
2、单项选择:在我国受教育( )
a. 只是公民享有的权利
b. 只是公民应履行的义务
c. 只是义务而不是权利
d.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3、不定项选择:在当今时代,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识( )
a. 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
b. 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c. 才能解决自己的所有问题
d.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己,享受现代文明
二、导入新课
我国目前的现状是人力资源总量大,但质量偏低, 人力资源地域差异明显,尤其是中国西部的文盲率偏高。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相当于世界70年代的平均水平,比发达国家至少滞后十几年。在我国适龄人口中,80%以上是初中或初中以下的文化程度。到2001年,中国受本科以上高等教育人数占总人口的13.9%,日本则是37.5%。劳动力文化层次低,产业和行业间的人力资源矛盾突出,行业间发展不平衡。文化程度较高的人才集中在计算机、金融、保险、房地产等行业。截止到2000年底,农林牧副鱼的从业人员中,小学文化程度的要占到43.1%,其中文盲11.8%。各行业中,职业人员的结构也不尽合理;专业人员比重低。城乡劳动力文化差距大。目前,城镇人口的文化程度处在初中、高中阶段,农村处在初中、小学阶段。所以说,劳动力文化素质的不均衡性相当严重。我国要在今后20年赶上发达国家,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加快现代化进程,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就必须大兴科教之风,就要从娃娃抓起,从培养人才的基础过程抓起。这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鉴于中小学教育的重要性及我国的国力所限,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提问:你们知道什么是义务教育吗?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相关的内容。
三、讲授新课: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板书)
1、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板书)
请同学们看书并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1)义务教育的含义(板书)
(学生阅读教材后回答,教师归纳。)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这里的“义务”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履行的责任;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2)、九年义务教育:
我国的义务教育包括初等(小学)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初中)两个阶段,共九年,又称九年义务教育。
通过刚才的学习,我们知道了义务教育的含义,下面我们来接着了解义务教育的特征。
2、义务教育的特征(板书)
请同学们看两则材料,思考这两则材料反映出我国义务教育具有哪些显著特征?:
材料一:1996年底,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和财政部三家联合颁布了《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只缴杂费,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缴借读费,除此之外,未经三家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学生结合材料回答,教师进一步分析并板书。)通过有关中小学收费政策的了解,使我们认识到,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费,这说明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在我国目前情况下,还难以做到免收一切费用,对杂费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不得乱收费。
(1)九年义务教育是免费性的教育。(板书)
这里的“费”是指学费,免除的这笔费用由国家财政统一支出。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个人和家庭仍然需要承担必要的书本费、杂费和生活费。这是因为我国人口众多,目前还不太富裕。随着国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义务教育的进一步推进,我国在义务教育的费用问题上有了一系列新的政策:
材料: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从2005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即“两免一补”);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通知》和省有关要求,我省决定,从今年秋学期起全面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据我市教育部门初步测算,我市财政将新增资金投入超过6000万元。目前相关方案正在制定中(《泰州晚报.2006年4月4日》)
材料二:截止1997年底,全国已经有1882个县(市、区)和县级行政区单位“普九”人口覆盖率为65%,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9%,初中阶段入学率为87.1%。其中江苏丹阳市小学入学率继续保持100%,实践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7—15周岁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率提高到95%。
(学生结合材料回答,教师进一步分析并板书。)说明义务教育具有普遍性。在我国境内,凡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期限的义务教育;全国各个地区都要实施义务教育。
(2)、九年义务教育是普及性教育。(板书)
建国以来我国的中小学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到《义务教育法》颁布之前,学龄儿童入学率从旧中国的20%提高到90%,实践校数达到7.6万所,在校长数达到近4000万人,分别比旧中国增长了17倍和46倍。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个人和机构都要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就读,剥夺他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家看一则材料:
1996年,辽宁丹东市第31中学的学生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多达50人,于是学校所在地哈木堂镇政府向各村发出通知,要求辍学学生返校上课。负责教育的同志挨门挨户的宣传《义务教育法》,动员家长让孩子复学,但仍然有9名学生没有去学校报到。在秋季开学前,镇政府在多次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告到镇安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向这9名学生的家长下达了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对每位辍学学生家长罚款300元至500元,并强令他们在规定其间内送子女复学。由于法律的有力干预,这9名学生在新学期回到了学校。
但是总的来说,我国的基础教育还比较薄弱,表现在相当一部分农村尚未普及小学教育,许多适龄儿童特别是女童没有受完规定年限的教育,致使文盲、半文盲仍在产生;不少中小学教师缺乏应有的培训;一部分中小学办学条件较差;在一些城镇和乡村初中学生中途辍学严重等等。这些状况同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宏伟目标形成尖锐的矛盾。因此迫切需要采取各种保障措施在全国有步骤地实施义务教育。
2、 普及义务教育的保障(板书)
(1)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为了保证义务教育得以全面贯彻实施,我国专门制定了一部法律,它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是我国普及义务教育的最重要的法律保证,下面,我们首先来了解关于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情况。
问:义务教育法是什么时候通过的,什么时间施行的?
答:分别是1986年的4月12日和7月1日。
问:义务教育法是在什么会议上通过的?
答: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问:义务教育法施行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它是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反映了国家对未来一代的关怀,而且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具体体现。
问:义务教育法共有多少条?它都定了哪些重要问题?
答:18条。它规定了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学制,义务教育的管理和经费,对妨碍义务教育行为的处罚等重要问题。
问:义务教育法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怎么规定的?
答:它的第5条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能推迟到7周岁入学。”它的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同时还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就业。”
(2)、物质保障和师资保障:
国家拨出大量资金,兴办学校,提供教学设施;筹措经费,帮助贫困学生;培养师资,提高教师待遇。尽可能创造更好的条件来让少年儿童读书学习。
问:1、同学们知道我国有史以来中央专项资金投入最多、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的全国性教育工程是什么吗?对它的进展情况了解吗?
“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教育是1995年到2000年期间实施的一项旨在贫困地区普及义务教育的宏大工程,这一工程由中央、地方投入巨资,先期在经济发展中等的湖北、湖南等12个省的383个贫困县实施,目前又在新疆、内蒙古经9个省469个贫困县实施,它一方面使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另一方面推动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普及。这一实例反映出国家在义务教育中的职责主要有制定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兴办学校,保证必要条件;筹措经费培养师资,提高教师待遇等。
2、同学们知道,目前我国参与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广泛的一项社会公益活动是什么?
它是希望工程。自1989年希望工程实施以来,进展如何呢?请同学们看以下材料:
据了解,目前全国希望工程的筹资规模已超过11亿元,救助失学儿童160多万名,建设希望小学4000余所;还为近万所农村小学配置了“希望书库”。另外,为了表彰和鼓励在贫困乡村学校一直默默奉献、辛勤耕耘的优秀教师,该工程还设立了“希望工程园丁奖”,并对1000多名希望小学的校长进行了业务培训。为了下个世纪的中国不再有因贫困而失学的孩子,希望工程正进入冲刺阶段——经过两年的努力,希望工程要累计救助失学儿童250万到300万名,援建希望小学6000所,到本世纪初基本完成救助贫困失学儿童的使命。
3、案例分析:(帮助学生进一步理解义务教育的特点及应如何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正在上八年级的学生小芳家庭出先了变故,妈妈因与爸爸赌气而离家,不知去向。爸爸又常常出去赌博而不做工养家,也不管小芳的生活。新学期要开学了,小芳向爸爸要书本费,爸爸不但不给,还训斥她:“义务教育不是不收费吗?怎么又要我给钱!上学要花钱,就别上了,你也不小了,就去打份工,挣钱养家吧。”
探究:
1、小芳的爸爸这样说对吗,为什么?
2、如果你是小芳,为了争取读书的机会,应该怎样说服自己的爸爸?)
活动步骤:
(1)将学生分成两个组,一组讨论小芳爸爸的一言一行,是否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一组讨论小芳应该怎样为自己争取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指导学生抓住义务教育的两个特征展开讨论。)
(2)全班交流,个小组派一名代表起来发言,然后同学之间再做补充。
(3)教师总结
四、课堂小结:这节课,我们主要学习了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特征;有关义务教育的保障措施等内容。
课堂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 在当代,一个人所获得的科学知识,绝大部分是通过_________获得的( )
a.教育 b.实践 c.遗传 d.生产
2、.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包括的两个基本因素是( )
a.学生上学的愿望,家长给予支持
b.国家提供物质保证,学校能够办学
c.公民自己刻苦学习,学校保证录取
d.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提供公民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
3、孙某强迫读初中二年级的女儿退学,孙某的这一行为主要侵犯了( )
a.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b.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c.公民的政治权利 d.公民的名誉权
4、下列选项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的是( )
a.受教育 b.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人身自由 d.申诉控告权
5、据调查表明,当前人们的就业机会,事业的发展和收入状况与他所受的教育程度成正比,“脑袋满,才能钱袋满”已成为普遍现象。因此,以个人自身的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看,受教育应是公民的( )
a.一项基本权利 b.一项基本义务
c.一项个人私事 d.一项兴趣爱好
6、李某夫妇认为女孩子上学读书没有用途,迟迟不让9岁的女儿上学,这种行为违反了( )
①《宪法》 ②《民法》 ③《义务教育法》 ④《未成年人保护法》 ⑤《刑法》 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a.①②④ b.①③④ c.②⑤⑥ d.③⑤⑥
二、简答题:什么是义务教育?我国义务教育的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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