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继子迁北京户口的步骤如下:
1、生母与继父必须结婚满三年以上。
2、申请人由生母抚养、监护的时间必须满三年以上。
3、申请人即继子女必须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4、继父身边没有子女,包括:继父事实上没有子女,即从未生育或者收养过子女,继父和前妻只生育了一个孩子,并且孩子判给前妻抚养三年以上。
5、原则上只能解决一名子女投靠继父落户。
6、继父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落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入户申请书;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3、生母的离婚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4、继父与母亲的结婚证;5、继父的户口簿、身份证;6、属于母亲或继父的合法住房的住房证明; 7、继父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8、其他证件证明。
综上所述:北京继子女落户新政策一般是生母与继父必须结婚满三年以上;申请人由生母抚养、监护的时间必须满三年以上;申请人即继子女必须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继父身边没有子女。落户时需要准备入户申请书;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生母的离婚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继父与母亲的结婚证;继父的户口簿、身份证;属于母亲或继父的合法住房的住房证明;继父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