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起诉费由败诉方承担,双方胜负各有,由法院决定分担。起诉程序要求提交起诉书、证明原告主体资格和诉讼主张的证据。立案庭审核材料后决定是否立案。当事人需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开庭后,当事人须服从法院安排,并结算诉讼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败诉方通常承担诉讼费用。
法律分析
一、法律规定借钱不还起诉费谁出?
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案件受理费需根据欠款具体数额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确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借钱不还起诉程序是什么?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长时间的欠钱不还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要求对方立即的还钱的,而且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此时需要由原告预先的缴纳诉讼费用,而这个诉讼费用最终应当是由谁承担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判断的。一般情况下都是由败诉方承担的。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借款纠纷的起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胜败各有,法院将决定如何分担。案件受理费根据欠款数额确定,原告预交,败诉方负担,胜诉方可自愿承担。部分胜败诉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各方负担的费用数额。起诉程序包括提交起诉书和相关材料,原告需要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和诉讼主张的证据。立案庭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立案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将被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需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预交费用,如有困难可提出减、缓、免交申请。案件开庭后,当事人需服从法院安排并结算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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