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你问的这一句话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法律解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1、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当面申请、邮寄申请、在官方网站等渠道,通常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如果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可知公民个人要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先行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而不是直接通过诉讼途径来获取,故本院依法驳回齐某的起诉,并告知其先行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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