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以夫妻名义,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即年龄、自愿、无配偶、无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才构成事实婚姻。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否则需证明符合解除理由和事实。未登记结婚的同居关系可协商解除。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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