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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是怎样的

2020-02-24 来源:客趣旅游网

这个在在国务院国资委和各地方国资委出台的关于国有资产转让的管理文件里面都是有明确规定的,转一个《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里面的规定:

第十二条整体转让出资企业、或者转让出资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省国资委报省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转让下列企业国有产权由省国资委决定或批准:

(一)转让出资企业部分国有产权,且不影响国家控股地位的;

(二)整体转让出资企业重要子公司、或者转让重要子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其中,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出资企业需预先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出资企业重要子企业,是指省国资委确认并公布的出资企业主业范围之内的子企业。

(三)出资企业协议转让子企业、参股企业国有产权的。第十四条出资企业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除第十三条第(二)、(三)项规定以外的子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并报省国资委备案。

一、国有资产清算程序

企业被依法撤销的,应当自政府有关部门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0日内由企业破产清算机构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企业转让全部国有产权(股权)或改制后不再设置国有股权的,应当自出资人的母公司或上级单位批准后30日内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二、改制如何确认注册资本

(一)外国投资者来源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因清算、股权转让、先行回收投资、减资等所得的财产;

(二)外国投资者收购国有企业或含国有股权的公司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或资产;

(三)外国投资者收购国有企业的债权人的债权;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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