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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转自诉指的是什么案件

2023-08-18 来源:客趣旅游网

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刑事和解还要判刑吗

刑事和解后还要判刑吗?要看是什么案子,如果是公诉案子,法院有权;如果是自诉案子,法院不宜。一、如果是自诉案子,二家和解了,原告可以撤诉,法院不宜干涉。1、刑事自诉案件,是指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3、《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如果是公诉案件,即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两家和解了,法院仍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1、被害人谅解,这只是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而已。2、公诉案件,侵犯的不仅仅是被害人的利益,更严重的是侵犯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公检法三家是代表国家而不是代表个人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损害商业信誉罪是自诉案件吗

损害商业信誉罪不是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诉讼,不通过公安局立案,可以自诉吗?

被害人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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