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如下: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这一部分的定义在2009年以前是100万元。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2009年以前为180万)。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
法律分析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如下:
1.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这一部分的定义在2009年以前是100万元。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2009年以前为180万)。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
二、纳税种类及税率
(一)国税:
1、增值税:税率为销售收入的3%
2、企业所得税:一般为25%,具体得看税务局怎么定,小规模很常见的为定额税
(二)地税:
1、城建税:应纳增值税的7%
2、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的3%
3、其他基金:如价格调控基金等也是按增值税的比率计算(要缴的基金跟当地地税局要求的有关)
4、印花税:签合同(按合同额的比率计算),另外每年初换账本也得贴花,注册资本的比率也得缴印花税。具体比率问你们的税管员
5、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6、个人所得税:超过起工资薪金起征点就得为职工代扣代缴申报个税。
结语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如下: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这一部分的定义在2009年以前是100万元。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2009年以前为180万元。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纳税种类及税率如下:国税:增值税税率为销售收入的3%,企业所得税一般为25%,具体得看税务局怎么定,小规模很常见的为定额税;地税:城建税应纳增值税的7%,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的3%,其他基金按增值税的比率计算,具体比率问你们的税管员,印花税签合同按合同额的比率计算,另外每年初换账本也得贴花,注册资本的比率也得缴印花税,具体比率问你们的税管员,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超过起工资薪金起征点就得为职工代扣代缴申报个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四章 税 收 优 惠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八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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