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各国立法与司法实务中,主要采取了三个民法基本原则作为判断格式合同条款效力的依据,即公序良俗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1)严禁权利滥用原则。所谓权利的滥用,系指权利人行使权利违背权利本旨或超越权利界限之违法行为。法律对此行为予以否认或限制其效力,即为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公序良俗原则,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原则是行使民事权利和从事民事行为的基本指导原则,对于合同中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各国法律认为无效。
(3)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6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现代民法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对格式合同条款的效力进行规范时,首先应当考虑规范格式合同条款的内容时,以维护合同当事人之间利益之均衡,从而保障合同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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