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掺假是指向食品中非法掺入外观、物理性状或形态相似的非同种类物质的行为;食品掺假是指人为地、有目的地向食品中加入一些非所固有的成分,以增加其重量或体积,而降低成本。在食品中掺杂掺假,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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