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不还,银行起诉至法院,欠款人不执行判决结果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拒不履行义务、妨碍执行、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情形。
法律分析
信用卡欠款几个月不还的,如果银行地起诉致法院,欠款人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的,就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拓展延伸
如何修复信用卡黑户身份?
修复信用卡黑户身份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与信用卡发行机构联系,解释情况并寻求帮助。提供相关证据,如还款记录、借款协议等,以证明债务不是出于个人原因。其次,与朋友协商解决方案,寻求还款或债务重组的可能性。同时,确保与信用局联系,更新个人信用报告,清除黑户记录。此外,加强个人财务管理,确保按时还款,提高信用评级。最后,寻求法律咨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措施,以便在必要时采取法律行动。通过综合这些步骤,您可以逐步修复信用卡黑户身份,重建良好的信用记录。
结语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对那些长期不履行法院判决结果的欠款人的一种信用惩戒措施。根据相关规定,拒不履行义务、妨碍执行、规避执行或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人将被纳入名单。修复信用卡黑户身份需要与信用卡发行机构合作,提供证据并与朋友商讨解决方案。同时更新个人信用报告、加强财务管理并寻求法律咨询也是重建信用记录的关键步骤。通过这些措施,您可以逐步修复信用卡黑户身份,重建良好的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用卡业务,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五十五条 发卡银行不得为信用卡转账(转出)和支取现金提供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信用卡透支转账(转出)和支取现金的金额两者合计不得超过信用卡的现金提取授信额度。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 发卡银行应当在信用卡领用合同(协议)中明确规定以持卡人相关资产偿还信用卡贷款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未获得持卡人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以持卡人资产直接抵偿信用卡应收账款。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卡银行收到持卡人还款时,按照以下顺序对其信用卡账户的各项欠款进行冲还: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冲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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