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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写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利弊

2020-07-07 来源:客趣旅游网

房产证写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利弊:

现在婚姻不够稳定,很多人的婚姻不能长久,如果将孩子名字加入产证,未来如离婚,房产不好分割,有孩子名字的房产,即便离婚,父母原则上也不能分割孩子的财产,即便法院将房子判给一方和孩子,未来该方想出售房产,由于房屋上有孩子产权,按目前上海交易中心规定,出售未成年人房产,必须经过父母双方共同同意并共同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手续,所以还必须经过对方同意,麻烦不少。

孩子太小,成长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很多,如果孩子发生不测,该房屋中属于孩子部分还需要办理相关继承手续,太过麻烦。

购房时写了子女名字,如子女成年,则处置房屋的权利就不全在父母手里了,子女按其在产权中占有的份额或作为共同共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同意出售,同时也有权享有出售收益。

孩子之隐患:

1、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

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即父母房产证上没有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时,按照政策首付三成,并可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

2、孩子婚后买家庭第二套房时可能交房产税

3、孩子如婚后发生意外,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

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将作为遗产分割和继承。

综上所述,新购房加孩子名字大多是为了避免遗产税,但是其实真正到百年之后,房子已又旧又破了;上了孩子的名字,万一孩子遇到急事,按规定是不能办理消费贷款的,且很难借到短借,所有银行均不接受老人、小孩在产证上办理消费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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