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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酒驾加无牌照撞车怎么处罚

2020-07-17 来源:客趣旅游网

酒驾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拘留。如果构成犯罪了,则按照交通肇事罪进行处罚。

酒驾加无牌照撞车怎么处罚?

第一,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再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综上,如果酒驾加无牌照撞车情形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有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罪名,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醉驾加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醉驾加无证驾驶的处罚如下:

1、最常见的无证驾驶加醉驾,将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还会罚款1000-2000元。

2、如果醉驾后驾驶的是营运车辆,将10年不得考取驾驶证,考取以后也不可以再驾驶营运车辆。

3、无证加醉驾以后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不仅要追究刑事责任,以后都不能够考取驾驶证。

不管是没有取得驾驶证还是驾驶证过期等原因,都会以无证驾驶处理。

一、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

4、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二、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如下: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4、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总而言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而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牌照上路怎么处罚

无牌照上路罚款20元-2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 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无牌照上路处罚

无牌照上路罚200元扣12分。无牌照的需要扣车,带牌照在车上的不扣车。对无牌照上路的处理规定:

1、不按规定挂牌且无证件的扣车、罚200元扣12分;

2、如果带了牌照在车上,而且证件齐全,一般只扣分罚钱,不扣车,处罚200元扣12分。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定证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

电动车无牌照怎么去处罚

电动车无牌照上路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电动车达到机动车的标准的,扣留机动车,处200元罚款,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的,应当及时退还车辆。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该内容由 潘海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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