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过失重伤罪
(一)过失重伤罪的概念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
(二)过失重伤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二、如何正确认定过失重伤罪
(一)过失重伤与意外事件致人重伤的区别
关键在于行为人对重伤的结果是否能够预见、应否预见。如果能够预见,则涉嫌犯罪;不能够预见的,则是意外事件,不是犯罪。行为人能否预见,需要根据行为人的实际认识能力和行为时的情况分析。
(二)本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实践中,有人往往将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定为过失伤害致死,尤其是对于因过失当场致人重伤,但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案件,更容易被认定为“过失重伤(致死)罪”。
这种做法于法无据,也不符合犯罪原理。“过失伤害致人死亡”,实质上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无非是在这种案件中,行为人对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都是存在过失。过失致人重伤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在于过失行为最终引起的结果是重伤还是死亡。因此,是重伤的定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死亡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三)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如果行为人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导致了他人重伤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三、过失犯罪向故意犯罪转化的条件
构成过失犯罪向故意犯罪的转化,一般来说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过失、故意两种罪过。这里的过失既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的故意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只有过失或故意一种罪过,就不存在过失向故意转化的问题。
〔二〕行为人主观上所具有的过失、故意两种罪过,必须是过失在前,故意在后。如果是故意在前过失在后,则不存在过失向故意转化的问题。此种情况有可能是故意向过失的转化。
〔三〕过失、故意两种罪过之间,必须具有密切的联系。也就是说,故意是以过失为前提,是在过失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前边的过失,就不会产生后边的故意。如果虽有过失、故意两种罪过,而且过失在前故意在后,但二者之间毫无联系,也不存在过失向故意转化的问题。例如,司机某甲在行车途中因速度太快过失地将行人某乙撞死,然后驾车逃跑。在逃跑过程中,遇见仇人某丙,又故意地将某丙撞死。这里,某甲撞死某丙的故意并不是在撞死某乙的过失的基础上发生的,也就是说,二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因此某甲主观上的过失与故意两种罪过之间不存在转化关系,而是各自独立的两个罪过。
〔四〕行为人主观上的犯罪故意必须是表现为对最终的严重危害结果的追求或放任,而不是对前一过失造成的危害结果的认可。否则,也不存在过失向故意的转化。例如,汽车司机开车时因超速行车过失地将一行人撞死,他下车一看,正巧是自己的仇人,很庆幸这一结果的发生。司机的这一心理固然恶劣,但并没有从过失转化为故意。因为司机的故意心理并未导致新的危害结果发生,只不过是对前一过失结果的认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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