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骑缝章应均匀盖压在两页纸的中缝上,一半留存,一半作凭证。验证时,两半应对称,公章完整。盖骑缝章时,要确保材料骑住所有缝,每页都应有红印。第一页和最后一页最好有文字,不仅是红圈。不得漏页,无论中间还是前后。骑缝章的加盖,用于存查和防伪。
法律分析
两页合同的骑缝章在盖的时候要均匀盖压在两页可折叠纸的中缝上。一半留作存根,另一半持作凭证。验证时,两半相对,公章应完整、合一。同时要注意盖骑缝章时应使得材料骑住所有缝,即盖完骑缝章后合同的每一页应该均有红印。而且第一页和最后一页最好同时有字,而不仅仅是个红圈。不应存在漏页的情况,无论是中间漏还是前后漏。加盖骑缝章具有以备存查和防止伪造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黄海玲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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