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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执行管辖权异议的规定

2022-06-11 来源:客趣旅游网

提起执行管辖权异议的程序和效果。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收到执行通知后十日内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将审查异议并作出裁定。如果异议成立,执行案件将被撤销,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异议不成立,裁定将被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但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会停止执行。

法律分析

提起执行管辖权异议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拓展延伸

执行管辖权异议规定的适用范围与案例分析

执行管辖权异议规定的适用范围与案例分析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当被执行人对执行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和判断的过程。执行管辖权异议的适用范围包括执行法院的管辖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管辖权异议的合法依据等。案例分析则通过对实际案例进行研究和分析,探讨执行管辖权异议的具体应用和解决方法。通过深入的案例分析,可以帮助律师和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执行管辖权异议规定的适用范围,并为实际操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结语

执行管辖权异议是在执行程序中,当被执行人对执行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和判断的过程。通过案例分析,可以帮助律师和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执行管辖权异议规定的适用范围,并为实际操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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