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第一,
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户材料包含: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第二,
办理过户。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之后,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如下:
1、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2、房产交易转绘办理。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
5、取证。
第三,
缴纳税费。纳税包含契税按房产价格2%,印花税5元;缴费包含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按房产价格2%,工本费20元。
离婚后房产过户流程简单,按照上述流程办理即可。但是由于涉及到离异双方互相,往往简单的问题会复杂化。除了正常的办理流程,还要注意如下细节:
第一,如果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房产过户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但务必要及时处理,耽误时间过久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文件,该文件必须拿到民政局加盖公章,或者可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双方私下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在房产过户交易时,双方务必都要到场签字。
第三,离婚反铲过户需要由离异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如果一方社情登记,除了要携带上文提到的文件,还需要提交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如果是法院裁决离婚,需要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此判决书中必须明确房产归属可由一方登记申请)。
除了契税、印花税、手续费按照房产价的百分比计算以外,还需要登记费80元,工本费20元,以及最后取证的登记费50元。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很多齐全的材料,再到房管局办理手续。
一、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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