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质量终生责任制就是在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国家约定的正常使用年限内(如普通住宅为50年),施工方都必须承担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遗留问题产生的维修、赔偿等事宜。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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