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 档案里的工作记录有去过,但是没有继续待下去,这样我们就需要联系之前的公司人力,来开正式的离职证明,拿着离职证明,去管理档案的地方就可以了。记得是要盖章的、盖章的、盖章的。2. 档案里的工作记录没有去过,这样我们继续联系这家公司的人力,来开没有去参加工作的证明。是要盖章的、盖章的、盖章的。然后拿着去管理档案的地方就可以了。3. 档案里的工作记录没有去过或者去过,但是这家公司已经注销了,就需要从当地的工商局,来开一份这家公司注销的证明。拿着去管理档案的地方就可以了。4. 大家平时一定要保护好档案,不能觉得不重要,就对他很懈怠,连最后档案到哪里都不知道,这样以后如果要迁户口什么的,就会很费劲,或者根本办不下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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