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有: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2、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一、合同保全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有哪些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
二、企业逃废债有哪些种类
逃废债是指债务人逃避债务,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企业逃废债的种类有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以及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高价受让财产等方式逃债。
三、怎样查找债务人转移财产
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里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同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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