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
一、暂缓执行的期限一般是多长
暂缓执行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暂缓执行的决定由上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从执行法院收到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如下:
1、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4、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
二、以自首,被拘留后,对方同意和解,可以放出来吗
不能。下达行政拘留证后,即便受害人表示谅解、不追究责任,处罚决定也不能撤销,放人。除非被处罚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三、治安拘留保证金能不能退啊?
治安拘留保证金能退,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应退还保证金。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拘留暂缓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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