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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达成后如何重新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2023-01-01 来源:客趣旅游网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离婚后,可以要回小孩抚养权吗

协议离婚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1.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离婚以后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协议离婚后可不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

1、协议离婚后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离婚后,双方就子女抚养变更能够达成协商的,可以自行变更。不能达成协商的,一方可以提供正当理由的,可以另行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离婚后小孩给谁小孩抚养权怎么确定

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等。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三、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五、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离婚后如何变更抚养权?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爱情可能是两个人的海誓山盟,但婚姻是两个家庭的柴米油盐,对于父母来说离婚最放不下的无非就是子女,由于法律知识有限,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整理了离婚后怎么要回子女抚养权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北京离婚律师:离婚后怎么要回子女抚养权?

北京离婚律师认为,生活中,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一般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如果与之相悖,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是双方作为孩子抚养人的法定权利。一般说来,双方是可以协商签订协议书,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是否变更。具体来说,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有:

①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②子女的抚养权判给一方,但子女实际上跟另一方共同生活的;

③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④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⑤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北京离婚律师:离婚后怎么要回子女抚养权?)

关于离婚后怎么要回子女抚养权,如果您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欢迎私信或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专业离婚律师易轶律师。

离婚后多久可以要回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都可以申请要回抚养权,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有法定情形就可以要回。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第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该内容由 张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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