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申请人注册。
2、申请人网上申请。
3、受理、审核、决定。
4、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商事登记机关完成核准登记工作后,会通过网上或以短信通知申请人。
5、存储电子档案。由于篇幅所限,如需详细的解答,建议咨询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登记主管机关处理企业法人违法活动,必须查明事实,依法处理,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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