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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判决后再申请可以吗

2020-03-05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申请财产保全判决后再申请可以吗

法院判决生效后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因为财产保全指的是诉前保全;但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准备哪些资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及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各一份;

(2)证明申请人、被申请人、担保人主休资格的证明资料;

(3)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民事关系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合同书、欠据;

(4)证明概要查封的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

(5)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用房屋或国有土地担保的,必须提交产权证及房产登记信息卡(已抵押或被查封的房产和土地不能担保);

用现金担保,必须提交存期为半年以上的定期存折或存单(存折或存单由本院暂为保管);

上述材料必须提交原件核对复印件一份;

(6)担保人为第三人时,担保人本人需现场确认担保(单位除外),若第三人无法现场确认,需提交相应的公证证明;

(7)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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