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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酒驾驾驶证怎么处理

2020-06-13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主观:

第二次饮 酒后驾驶机动车 的,将被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驾驶人应当在受到交通处罚通知后,15天内缴纳罚款,并接受处罚,否则将每天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或者被 法院强制执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的,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 行政处罚决定 的,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 不缴纳罚款 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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