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病退的流程及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并经复核后,满足15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龄要求(男50岁以上,女45岁以上)、累计工作时间10年、基本社保缴费15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办理病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满足条件的个人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法律分析
办理病退的流程为:
1、窗口受理人针对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当场审查是否齐全,如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人,受理人出具初审意见,并上报复核;
2、审批人员针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作出相关核准的决定。办理病退条件具体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需满15周年,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上,男性需在50周岁以上;因此只有一次性交齐相关的材料,才可以满足办理病退的条件。具体人员需要的条件有:1、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职工人员;2、男性年龄需满50周岁,女性需满45周岁;
3、工作时间累计达10年;
4、基本社保缴费年限需达15年;
5、还需要由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诊断材料,并经过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满足五点条件的人员,即可办理病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办理病退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参保单位类型、年龄要求、工作时间和社保缴费年限等。此外,还需要医院诊断材料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参保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缴费不足十五年,可以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或者转入其他类型的养老保险。办理病退是一项复杂的程序,需要满足各项条件方可办理成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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