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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时限中止事由有哪些

2021-12-09 来源:客趣旅游网

工伤认定时限中止事由有: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申请工伤认定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1、尽量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有可能难以得到全面保护。尽管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

2、时效问题。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天之内、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应当在1年之内去申请工伤认定。

3、复议前置。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先向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劳动行政部门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工伤鉴定后该怎么办

工伤鉴定后已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医疗终止后,单位应当提供《工伤认定书》、医疗文件及有关资料,向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出了工伤应该怎么样解决

出现工伤的解决流程如下:

1、尽快就医,积极配合治疗。

2、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人社部门申请,如用人单位未按期申请,受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切记,申请时限是一年,超过一年的人社部门将不会再予以受理。工伤认定只要发生了就可以申请认定,无需等待治疗终止,应尽早申请,便于人社部门调查核实,确定是否为工伤。

3、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治疗结束伤情稳定后,如果受伤留下残疾,可申请作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工伤理赔。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凭《工伤认定决定书》、《鉴定结论书》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6、赔付争议处理。工伤赔付过程中,如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达不成一致,可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到法院诉讼。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的费用、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7、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出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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