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违法的。该行为涉嫌违法捕捞,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不仅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同时也破坏了国家渔业资源和当地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全额交纳生态环境修复费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地笼属于禁渔工具,国家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特别是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间,使用地笼违法捕鱼,会被没收渔具,同时还会处以五万以下的罚款。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其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包括几种情形:采用毁灭性捕捞方法,造成水资源重大损失的;或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贵或者稀有的水产品的。因而,不具备情节严重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如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但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渔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方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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