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矫正期间,如果需要跨市、县或迁居,社区矫正对象必须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并经过批准。如果社区矫正机构有正当理由,应当批准。对于缓刑期间如何变更强制措施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需要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所以是不用变更强制措施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并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法律分析
如果需要,但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当社区矫正对象搬迁到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时,必须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并经过批准。如果社区矫正机构有正当理由,应当批准。如果因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需要而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社区矫正机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
一、缓刑期间可以外地办理吗
缓刑期间能去外地要办理以下手续:
1、依法应得到负责社区矫正的司法所的批准才能去外地;
2、应当定期向考核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二、被判缓刑后如何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是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措施,而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缓刑后,不需要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所以是不用变更强制措施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拓展延伸
缓刑能在异地执行吗?
缓刑可以异地执行,但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结语
缓刑期间可以外地办理,但需依法得到负责社区矫正的司法所的批准,并向考核机关报告活动情况。被判缓刑后无需变更强制措施,实行社区矫正。犯罪分子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并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时,需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三章 决定和接收 第十七条 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时应当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
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社区矫正对象在多个地方居住的,可以确定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
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应当根据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确定执行地。
本法所称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是指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法院和依法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
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六章 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或者被赦免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通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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