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债被起诉对子女不会产生影响,父母所欠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子女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父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对子女会产生一点影响,如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等。国家目前对失信被执行人本人的惩戒措施包括限制高消费、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信名单,禁止担任人民陪审员,禁止报考公务员(政审无法通过),禁止担任企业董事、监事、高管,限制出境等措施。但是目前实际情况,子女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会无法通过政审环节,子女从军、入党等事项的政审将无法通过,同时,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其子女一律不允许录取,间接可能会影响到子女的高考成绩。失信被执行人需要在2年内清偿债务,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但是征信报告记录中还会继续存在5年,五年内均不得办理金融贷款业务,在这个信用大数据的时代,建议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不要轻易因逾期造成涉诉或者征信的不良记录,以免对本人及配偶、子女、孙子女等近亲属造成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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