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动产抵押,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继续使用收益而供担保的动产,于债务不履行时,就其价值(折价或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制度。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
1.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2.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抵押不动产的要办理抵押权登记吗,不动产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成立吗
不动产存在抵押权登记,抵押不动产贷款的是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所谓不动产抵押登记,是指登记机关对不动产抵押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对抵押权变动情况进行公示的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机关应如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
一、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2、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3、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
4、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5、双方代理人身份和权限证明文件;6、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关审查有关内容;登记机关决定予以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二、对核准抵押登记的,登记人员在抵押人的《房地产证》上他项权利一栏中加盖抵押专用章,填写抵押日期及抵押权人,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及录入电脑。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抵押期限等。
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抵押权顺位登记
不动产存在抵押权登记,抵押不动产贷款的是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所谓不动产抵押登记,是指登记机关对不动产抵押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对抵押权变动情况进行公示的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抵押的动产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期间怎么办
动产如果未经登记的,其权利不为外人所知,因此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抵押物,抵押权人不能行使追及权,要求优先受偿。对于债务人,该抵押合同仍有效,债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船舶的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所需材料: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2/3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书(适用于多人共有情况);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机构代码证);
(4)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书(适用于在建船舶);
(6)抵押合同及借款主合同、抵押物品清单;
(7)承租人同意船舶设定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船舶)
(8)船舶抵押权转移合同、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的证明文书、原抵押权登记证书;(适用于船舶抵押权转移)
(9)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船舶价值评估报告。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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