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购房定金交了但是不想买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2、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定金可以退回。
一、买房退款迟迟不给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向房管局投诉;
2、仔细签订退房协议;
3、向法院起诉。
二、退房的流程如下:
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2、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3、开发商退还房款。
总之,购房定金交了但是不想买了,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若是买房退款迟迟不给退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房管局投诉的方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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