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有对彼此忠诚的义务,“忠诚协议”的主要内容可以是:第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必须忠诚于婚姻,任何一方不得存在的不忠诚的行为,比如与她人谈恋爱,单独约会、接吻;一夜情;嫖娼或卖淫;通奸;与她人同居;与她人生育子女等。第二,约定夫妻双方必须真诚、友好的善待对方,不得有意欺骗对方,不得实施家庭暴力。第三,任何一方存在不忠诚行为之一,或实施家庭暴力,在双方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约定过错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多少比例,无过错方分割多少比例,子女抚养权服从无过错方的要求,并由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但要注意的是,“忠诚协议”必须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制定,而且协议内容不得侵害一方人身自由和权利,比如约定不得跟配偶以外的异性进行任何接触和交往。另外约定的违约金额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过高而显失公平,比如“净身出户”条款。现实中,夫妻间的“忠诚协议”内容五花八门,有些是有效的内容,有些是无效的,甚至是违法的,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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