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重罪附条件不起诉

2023-04-18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一贯表现及其犯罪后的悔过态度等,认为暂不提起公诉更加有利于矫正犯罪嫌疑人、有利于被害人在物质方面得到补偿、使被侵害的权益得到修复时,对该犯罪嫌疑人设置一定的条件,若在法定的期限内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与裁量不起诉不同。裁量不起诉不附加任何条件,按照现行的法律适用情节显著轻微的案件,裁量不起诉作出后,除非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一般不能撤销不起诉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一般适用情节较轻的案件,并在不起诉的同时附加一定的条件,当条件得到满足时,诉讼将不再提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