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争议;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争议;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争议等。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证据要求是什么?
劳动仲裁程序中的证据要求是指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当事人需要提供合适的证据。证据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和合规性,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其次,证据必须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联,能够证明当事人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此外,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和可信度,不能是伪造或篡改的;最后,证据必须合乎程序要求,包括提交时限、形式要求等。当事人需要根据这些要求,精心选择、整理和准备证据,以确保在劳动仲裁程序中能够有效地支持自己的权益。
结语
根据以上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涵盖了各种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争议,包括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合法、合规、直接关联、真实可信、符合程序要求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当事人应精心选择、整理和准备证据,以确保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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