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