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商标转让协议
商标转让指的是商标权利人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其方式可以是买卖,也可以是以商标出资或者是赠送等,转让的商标包括已经取得注册的也包括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关于商标转让的手续,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商标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
由于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权、使用权、处分权等权利,注册商标的转让不仅使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商标权移转的结果,而且也影响注册商标的被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为保证商标转让的合法进行,保护利害关系人及消费者的利益,《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
商标局收到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有关文件之后,经过审查核准之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商标注册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属于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行为,将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三、关于商标转让的纠纷问题
1、关于商标转让中属于企业内部自身问题所造成的纠纷属于民事法律纠纷的范畴,一般情况下需要当事人自己通过司法诉讼程序来予以,来解决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商标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不会介入。但是,如果该商标的转让申请还处在商标局转让审查进程中的,为了便于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对于这类商标转让纠纷,商标局会给于当事人一个合理的时限,当事人应该尽快通过司法诉讼来主张权利,超过该时限,商标局仍然会继续进行相应的正常商标转让审查程序。一旦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核准公告后,则该商标转让行为已经事实产生法律效力。涉及到法律权限问题,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的申请证据保全措施来暂时冻结该商标转让后的权利实施,并通过诉讼书程序来解决相关商标转让纠纷。
2、对于假冒、伪造的商标非法转让问题,则需要通过当地的公安部门以伪造印章、文书,非法侵占财产等进行刑事鉴定,然后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3、对于商标局作出的不予受理、不予核准等等行政决定的行政纠纷,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进行反映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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