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孕妇不能加班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
2、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4、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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