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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告知书什么意思

2024-01-07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是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法律文书。

(二)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三)行政处罚中设置听证程序,其目的在于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交通事故告知书与认定书有什么区别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为根据,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一种法律文书。按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收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后怎么办

(一)收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后先与交警部门联系核实情况,如属实,应认真对待,按通知要求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二)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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