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出院后还有营养费吗
1、交通事故出院后是否还有营养费视以下情况而定:
(1)看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如果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是出院后要额外增加营养,那么就需要赔偿;
(2)如果医疗部门的意见是可以不用增加营养,那就不需要赔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二、交通事故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
1、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2、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3、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4、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
5、提供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值证明;
6、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7、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