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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能否转移?

2023-01-09 来源:客趣旅游网

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转移。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房屋买卖转让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该怎么赔偿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

一、房地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我国实行房地一体化原则,房屋建在土地上,与土地不可分割。因此,房屋转让时,土地使用权也必须转让。买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而不转让土地的,合同无效;

二、因欺诈转让房屋。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第三方使用的,买受人要求出卖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三、商品房预售违法;

四、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五、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六、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没有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转让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形下,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不能进行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为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三、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签?

购房合同一般是在认购书中约定期限内签订,认购书上一般会注明7天后签正式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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