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马克思的三种劳动论来说,绩效工资主要是根据员工的第三种劳动即凝固劳动来支付工资,是典型的以成果论英雄,以实际的、最终的劳动成果确定员工薪酬的工资制度。主要有计件工资制、佣金制等形式。绩效工资从本义上说,应是根据工作成绩和劳动效率。但在实践中,由于绩效的定量不易操作,所以除了计件工资和佣金制外,更多是指依据雇员绩效而增发的奖励性工资。绩效工资制度的前身是计件工资,但它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工资与产品数量挂钩的工资形式,而是建立在科学的工资标准和管理程序基础上的工资体系。
绩效工资制可以提高工作绩效,若使它能更好发挥作用,雇主必须确信能有效地对工作绩效进行评估。传统的绩效工资制通常是个人绩效,对员工绩效增加认可的形式通常是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提高基本薪资。
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制度,它的理论基础就是“以绩取酬”。企业利用绩效工资对员工进行调控,以刺激员工的行为,通过对绩优者和绩劣者收人的调节,鼓励员工追求符合企业要求的行为,激发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企业目标。
一、请问扣工资违反了什么法律行为?
扣工资的违法行为有:
一、上班迟到。
最常见的扣工资就是上班迟到了,法律上允许企业针对一些员工的迟到行为扣除部分考勤工资。但是如果达到了超出日薪的罚款额度则肯定是不合法的。
二、产检。
怀孕的女职工在工作期间进行产检,检查期间的工资要照常发放,不能按照病假、事假或者旷工折算。如果还有企业因为员工产检而进行罚款,则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
三、辞职。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有些公司为了保证员工的留存率,会拖欠员工工资,这种行为当属违法。
四、绩效。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时,一般会把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分开计算。基本的固定工资是不能扣除的,绩效工资严格来书类似于奖金,是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成绩来决定发放份额。如果因为绩效未达标,就扣除基本工资部分,显然是不合法的。
五、损失。
如果劳动者因为个人工作的失误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公司是有权根据损失的数额,分月扣除员工部分工资的,但是每月扣除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扣除之后的工资要低于当地的平均工资,则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结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