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4、公司章程,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董事、监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6、住所使用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第二十六条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或者注册文件。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还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文件如下:1、设立申请书;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授权书;3、验资证明;4、资金信用证明;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任职文件等材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文件如下:1、设立申请书;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授权书;3、验资证明;4、资金信用证明;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包括任职文件等材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开公司登记需要哪些文件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开公司需要的证件有:(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法人变更需要提交的文件是什么
法人变更要提交如下材料:1、变更申请书;2、变更事由,例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3、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4、企业营业执照;5、法人变更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股东变更需要以下材料:1、依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2、变更登记申请书;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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