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任何涉嫌内幕交易的人员均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包括直接知悉和间接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即使你只是听到了可能存在内幕消息,也应当向证监会报告。同时,如果你不报告而又行使了相关权利,将可能被认定为内幕交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一条 有证券交易的知识、技能和机会,以及控制、接近或其他途径得知的证券发行、交易或者其他活动的未公开的重要信息,为内幕信息。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证券交易参与者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自己知悉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和虚假陈述和遗漏陈述等行为(简称内幕交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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