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有:
1、对象要求: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受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和人格尊严;
2、客观要求: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绑架、绑架、收购、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有出卖的目的。根据本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绑架、绑架、购买、出售、接送、转让被绑架妇女儿童,就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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